國家民委關于命名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的決定
日期: 2021-01-19 來源:監督檢查司 字號:[ 大 中 小 ]
民委發〔20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宗)委(廳、局),委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中共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委員會、州人民政府: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開展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創建以來,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用“四個詮釋”推動新時代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創新開展。加強黨對民族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黨建引領示范創建,自覺踐行“扎根邊疆、心向中央”使命任務。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老山精神”、新時代“西疇精神”,以“融媒體+民族團結”為載體,深化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堅持文化浸潤,構建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加強法治建設和邊疆治理,以“九進九創”夯實基層基礎,因地制宜開展聯建聯創,營造各民族深層次交往交流交融的環境。堅持‘干’字當頭,苦干實干加油干,將創建工作與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深度融合,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成就,各族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全州呈現出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的良好局面。
文山州的生動實踐,探索出了一條符合實際、群眾認可、富有邊疆民族地區特色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之路,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創新發展提供了鮮活樣本和寶貴經驗。經研究,決定命名文山州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命名周期為5年。
先行示范新起點,砥礪奮進新征程。希望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在云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以命名為新的起點,為推動中華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強、凝聚力更大的命運共同體再立新功。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進一步聚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不斷鞏固提升示范州創建成果,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奮力實現“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創新發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繼續奮斗。
國家民委
2021年1月19日